bat365在线平台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国家励志、 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各系:
根据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相关通知(详见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2023/0914/c954a54884/page.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2022-2023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四)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奖学金名额
(一)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在上海市教委分配给我校各奖学金名额的前提下,根据各学院可参评总人数占全校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上海市教委分配给我校各奖学金名额的前提下,根据各学院可参评审总人数占全校人数比例、各学院可参加评审的当学年困难生认定人数占当学年学校困难生认定总人数比例相结合分配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1名、上海市奖学金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26名
三、奖学金评审依据
(一)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上理工[2021]91号)(见附件1)
(二)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上理工[2021]92号)(见附件2)
材料提交
符合申请条件者,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本人申请后,学院将按照择优推荐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材料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申请的同学请下载填写相对应申请表(附件4),写明各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习情况、参加科研和竞赛的情况、获得荣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并附上相关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二)请于9月18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五、奖学金评审时间安排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9月18日 10:00
学院评审:9月19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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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