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bat365在线平台本科生培养计划
专业代码:2201
制定:章国庆 审核:贾高 审批:陈敬良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修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同时又掌握现代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具有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来自金融数学等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或在经济决策咨询、金融证券投资、保险业等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学学科基础课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财经类金融学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掌握其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强化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达到计算机应用二级和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并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文献,使本专业的毕业生具有较好的数学素养,具备从事教育、经济管理、金融、保险、证券等各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和技能。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以数学理论为基础,以数学应用为特色,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素质,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初步理论,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等部门从事研究和教学或经济决策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四、专业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计算方法与数值计算、运筹学、实变函数
五、学制与学位的授予
本专业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方向
无方向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8.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学科基础课程“理学类”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49.5学分)
专业代码:2202
制定:王小平 审核:贾高 审批:陈敬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实验技能,受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以及工程技术的初步训练,通过本专业发光显示材料方向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具备从事应用物理学的研究能力,并可在发光材料、显示技术及其它光电子技术等相关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开发和相关管理工作。毕业生可报考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理论和实验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理论基础和实验技能;2、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文献检索的能力;3、了解物理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以及材料科学、光电子技术、计算机和微电子技术等领域的发展趋势;4、具备运用应用物理光学、发光材料学、显示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教学和相应管理工作的能力;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以及自学能力;6、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考试。
三、专业特色
本专业的办学特色:使学生不但能较系统地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知识,又能接触到物理在发光显示材料方向的理论及应用研究训练,培养理工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主要特色课程有:固体物理、发光学与发光材料、发光器件、显示技术、光学测试技术、LED制造技术与应用等课程。
四、专业核心课程
力学、电磁学、光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发光学与发光材料
五、学制与学位的授予
本专业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 理学 学士学位。
六、专业方向
无方向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8.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学科基础课程“理学类”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49.5学分)
(四)任选课程(6学分)
专业代码:2203
制定:周仕林 审核:贾高 审批:陈敬良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掌握化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受到应用研究与开发训练的应用化学专门人才;适宜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化工、材料、轻工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应用研究、生产开发及管理工作。
二、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和应用化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工程技术,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质,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及设计、材料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3.了解化学的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景。4.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外文专业文献。5.掌握文献资料检索方法。6. 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研究及对结果归纳、分析的能力,具有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专业特色
以材料化学为特色。
四、专业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波谱分析、结构化学
五、学制与学位的授予
本专业学制四年,按照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最长六年)。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164学分方能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方向
无方向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共164学分)
(一)通识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修满48.5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学生应在学科基础课程“理学类”课程中修满60学分。
(三)专业课程(49.5学分)
(四)任选课程(6学分)
附表1
注:
1.《形势与政策》课程修读办法:
《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不计入培养计划总学分,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落实,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第七学期确定课程总成绩,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
2.“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修读办法:
(1)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分I 和II 两个课程组。课程组I为英语基础课程,课程组II为英语拓展课程;课程组II分为:A(语言技能)、B(科技翻译)、C(文学文化)和D(商务经贸)四个方向。两个课程组的总学分为14,且修读课程组I 的学分不得少于6,超出6 学分的多余学分可认定为课程组II的学分。修读课程组I的“交互综合英语”后才能进入课程组II学习;
(2)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时进行英语分级考试,根据成绩分5个学习起点,进行第一学期课程组I的选读,5个学习起点为:“大学英语预备(1)”、“大学英语预备(2)”、“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
(3)课程组I实行从“大学英语预备(1)”到“交互综合英语”的递增型学习,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跳级别修读;
(4)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德语)学生无“英语类”通识教育课程学分要求。
3.“人文素养类”通识教育课程修读办法:
(1)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免“工程技术类”课程学分要求;
(2)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免“经济管理类”课程学分要求;
(3)文学类专业(除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免“人文社科类”课程学分要求;
(4)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免“美术类”课程学分要求;
(5)“人文素养类”课程目录请见“人文素养类”通识教育课程目录。
附表2:
理学类学科基础课程